2008年3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软件出毛病 电脑成摆设
消协:随机软件也可以享受“三包”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王新华

  事件回放:
  今年2月底,嵊州的张先生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。买来第4天,不知什么缘故,电脑就开始无法正常使用。张先生找来懂电脑的朋友查看,朋友推断是电脑预装的软件出了问题。
  于是,张先生找经销商交涉。经销商答应上门维修,但两次派人上门调试修理,都没有解决问题。张先生便要求经销商给予退换,没想到经销商以电脑软件不属“三包”为由,拒绝了张先生的要求。
  无奈,张先生便来到嵊州市黄泽消协分会进行投诉。经消协调解,经销商为张先生更换了电脑。

  提醒:
  原来,根据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、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信息产业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共同发布的《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,预装软件、随机销售(含随机赠送)的软件同样享受“三包”。有关软件的“三包”期限也有明确规定,预装软件是1年,随机销售的(含赠送软件)为3个月。按规定,软件存在性能故障的,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软件。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退货。
 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,该经销商也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规定,经消协工作人员当场出示法规,经销商才如梦初醒。
  其实不少消费者也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,认为电脑“三包”仅包括硬件。为此,嵊州市黄泽消协分会提醒消费者:预装软件、随机销售(含随机赠送)的软件同样享受“三包”,消费者可以据此依法维权。